凭下列材料到中心办理: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月缴存额6倍的,不能办理该委托逐月提取业务。委托人须本人至中心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且所有委托人应一次性集中申请。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身承诺书原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单身承诺书(详见附件)。签订委托逐月提取协议后,借款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新增或变更委托手续。 3、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作为约定保留额,其余金额用于逐月提取还贷。委托人所在单位当月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可转账金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款额的,不足部分须委托人在每月扣款日前将资金存入借款人银行还贷专用账户。 |